李鹏程任招远市代理市长

招远市人大 2024-12-29 16:26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2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免去:

  刘好梅的招远市人大常委会泉山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3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市长史鑫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李鹏程为招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4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市长史鑫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栾晓军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滕群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栾晓军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唐建波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5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涛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邵东旭为招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57号)

  招远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4年12月29日决定任命:

  李鹏程为招远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特此公告。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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