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烟台一小伙
自认为通过科目二便可驾车上路
结果在驾车途中遇到了交警
没想到他居然醉驾
案例简介
12月7日23时05分
烟台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
在莱山区观海路执行夜间勤务工作
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普通客车
正沿着观海路由南向北进入路口
当这辆车看到交警时
行驶路线开始犹豫不定起来
在场的交警迅速做出反应
果断上前叫停车辆并进行了检查

当执勤交警拉开一侧车门时
一股浓烈的酒精味从车里飘了出来
执勤交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
经过呼气测试
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05mg/100ml
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醉驾标准

经民警询问得知
驾驶员邢某16时
在市区某饭店喝了2瓶啤酒后回家休息
23时朋友极力相邀他出来玩
邢某一开始不打算去
因他感觉自己下午喝的酒还没有散去
自己刚通过科目二考试
目前开车上路还属于无证驾驶
架不住朋友连番相邀
心怀侥幸的他还是选择了前去赴约
一边驾车还不停安慰自己:
“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了”
不料,正好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还没考到驾照
就敢无证、醉酒驾驶
显然是科目一理论知识没学到位
免不了要取消成绩“回炉重造”
在未取得驾驶证前驾驶车辆
都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主要是指: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在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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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一:安全隐患重重
机动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驾驶员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进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可能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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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二: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速、超员、闯红灯、酒后驾车、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酒驾的危害
饮酒后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蜀黍有话说
无证驾驶“驶”不得
无证驾驶的人没有经过
系统专业的培训
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不达标
一旦遇到突发情况
往往就会惊慌失措
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