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地破获2起入户盗窃案件!

莱州公安 2024-12-09 16:58

  12月4日13时许,莱州市公安局城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群众报警:家中2万元现金及金首饰被盗。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联合刑侦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调查。12月5日13时许,就在办案民警追踪过程中,又接到该村另一村民报警称家中被盗,办案民警立即并案侦查,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锁定嫌疑人,并在某宾馆将嫌疑人成功抓获,从其车上当场缴获没来得及销赃的被盗物品。经审讯,嫌疑人彭某如实供述了进入某村两户家中盗取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彭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外出或睡觉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并反锁防盗门锁芯。

  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名贵手表等。如有需要,可购置保险柜存放。

  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窗,并定期检查其是否完好。

  邻里之间相互守望,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警。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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