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截止!事关烟台人看病报销

烟海e家 2024-12-08 19:08

烟台融媒12月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2025年烟台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将于12月31日截止,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370元,二档每人每年520元,其中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70元,其他未成年人按一档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距离集中缴费进入倒计时,烟台市医保局提醒,居民医保参保连续缴费有激励,中断缴费待遇受影响,及时参保缴费,为自己和家人多一份保障。

连续缴费有激励,中断缴费将受影响

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对参加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其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3000元;当年居民医保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总额度不超过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例如:2025年参保并全年未发生医保报销,2026年正常缴费,其2026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3000元。)

以2025年为时间节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参保后将有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疗报销)3个月;每多断保1年,重新参保当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原最高支付限额的20%。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例如:2025年未参保,2026年集中缴费期内参保,需等待3个月,在2026年4月1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待遇逐年提高

近年来,烟台市居民医保在住院、门诊、大病、生育等方面的待遇在不断提高,只有参加了居民医保,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我市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 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1次起付标准。入、出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以入院时间计算。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90%比例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住院的按7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90%比例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符合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的“两病”参保人,可申请认定门诊慢特病病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在我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自签约之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自今年10月1日起,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5%,无起付线,一年能报销600元,同时有两种病的的患者一年最高能报销1000元。

我市还不断提高居民医保生育补助标准,参保居民生育二孩、三孩补助标准由1000元分别提高至1500元、3000元。出台文件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参照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