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作业不穿救生衣?罚!

烟台高新 2024-12-05 09:18

  12月1日,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海域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两艘渔船船员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渔业船员临水作业应当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应当佩戴安全帽”。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责令当事船员正确穿戴好救生衣,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予以处罚。

  救生衣是危急关头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以来,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对船员不安全行为的宣贯警示力度,宣传讲解安全生产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结合现场监管,严格要求船员临水作业时规范穿着救生衣。

  下步,烟台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辖区海域秋冬季恶劣天气频发的特点,重点对超抗风等级违规出海作业、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超载或者不合理装卸货物、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渔船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