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供暖节目中,多位市民和网友提问:烟台的供热管理规定中对进水管的温度有怎样的要求?不少市民认为家里供暖温度低的原因是进水温度低、流速慢。
对此,各家供热企业的答复基本一致。以下是今天(11.22)《民生热线》节目中,业达热电的答复:
烟台业达热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二处副处长许涛:对于供热管道的供水温度,在设计规范上有一个保证供热安全运行的温度,但这并不是绝对温度。我们供热运行保证的是居民的室内温度。
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零下5.8℃,建筑维护结构符合当时的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室内采暖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的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热力公司会根据室外温度、天气情况对进水温度进行调整。
孙先生来电:夹河苑按表收费,去年家里温度比前年低,为什么计量表反而跑得比前年多、费用高?
烟台业达热电集团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振光:目前我区按照计量收费的小区有12个。用热量受环境影响较大,比如天气、气温、周围的用热环境等,都有可能导致您热表“跑字不均”。
表机都是通过质检检验的,市民对其质量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