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二十七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45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酒类、水产制品、蔬菜制品5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芝罘区华联百货超市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芝罘区青年南路晓鲁烧烤店加工的黄瓜拌蛰头(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芝罘区崔影牛肉板面店加工的酸甜小萝卜(自制),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莱阳市交通宾馆加工的拌海蜇皮(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烟台市蓬莱区梅坑超市销售的标称为烟台绿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藻(鲜辣裙带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6/18,规格型号:30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山匠心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3/28,规格型号:500mL/瓶,53%vol),酒精度(20℃)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招远市蒙山特色全羊馆销售的标称为沈阳市郑家坊酿酒厂生产的参杞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五、重金属污染问题
龙口市东江老郑调料店销售的扣肉霉(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