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李玉芹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鲁0602执2149号
被执行人:张平,女,1975 年 2 月 22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锦绣好家小区 13 号楼 1 单元 1502 号。身份证号码:37062919750222476X。
被执行人:吴红昕,男,1975 年 9 月 1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锦绣好家小区 13 号楼 1 单元 1502 号。身份证号码:370602197509012110。
执行标的:48276.03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到位,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款中代付奖赏金额。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期限:长期
举报电话:0535-6859045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