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1月9日讯 (记者 王岱 摄影报道)去年十一,芝罘区的上塔市集开业,到现在才刚一年多点,就经营不下去了。最近市场的电都给掐了,业户们想要离开,可是市场管理方还欠着他们钱,这事怎么办呢?
事情是否如此呢?记者向塔山集团进行了求证。
停了电,经营业户的生意怎么办?为了弄清楚来龙去脉,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市场管理方。对方表示,目前上塔市集管理方和业户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了。
对于这个说法,经营业户们并不认可,他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上塔市集市场商户租赁合同》,上面的租赁期限是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共计三年,也就是说,现在依然还在合同履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房租是一年一交,每年的8月1号,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的房租。然而到了今年交房租的时候,市场管理方就拒绝接受了。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里只是约定,如果甲方中途反悔,不将房屋承租给乙方,视为市场管理方违约,应当将所收取的剩余租金返给业户。那现在没有剩余租金的情况下,业主又该怎么办呢?
山东万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浩:如果经营业户有证据证明市场管理方拒收租金,那应当认定是市场管理方存在违约行为,对经营业户来讲,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呢,因为合同期限并未到期,业户可以将租金提存,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以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合同,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市场管理方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经营业户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市场管理方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要承担返还保证金的法律责任。
业户无奈地告诉记者,市场管理方单方面违约不说,还欠着他们钱。原来,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他们曾交过一份履约保证金,根据摊位面积大小,分别交了一千多元到一万元不等,而这笔押金市场管理方至今没有退。
针对上塔市集的停电风波,以及履约押金退费的问题,记者也反映给了属地街道办事处,关于此事,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