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啦|用人单位何种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烟海e家 2024-11-04 09:04

烟台融媒11月4日讯(记者 任雪娜 摄影报道)11月1日晚7时,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普法栏目“律师来啦”按时开播。1小时的直播过程中,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衣龙飞律师详解劳动合同相关法律问题,内容详尽,获网友点赞。

衣龙飞律师,嵌入式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倡导者、先行者、实践者。他拥有近二十年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从业及服务单位包括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还有多年专职律师执业经历,每年承办逾100件诉讼、非诉案件,迄今承办600多件诉讼案件,为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他对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劳务风险控制、劳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构具有深入的研究和实操经验,专注于为用工单位提供“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风险”的“法律+”立体法律顾问服务,擅长领域包括公司法、经济纠纷、劳动争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直播中,衣龙飞律师结合自己代理的案件,详细介绍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解除相关法律问题,着重介绍了用人单位何种情况下可单独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务中,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要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其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而规章制度程序合法有效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和协商,而且规章制度需要向员工进行公示,确保员工了解并同意遵守。公示方式可以多样,如公告、邮件通知、培训会议等,但必须有员工的签字确认或其他形式的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悉。直播中,衣龙飞律师还详尽解答了网友咨询的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员工、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社保等问题,条理清晰,获网友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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