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今语:提升社区自我组织能力

烟海e家 2024-11-03 07:10

  作为受聘为某社区的党建指导员,笔者在日常与居民接触中感觉到,要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就要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我组织能力。

  常听一些社区工作者抱怨,现在“看的人多,说的人少,干的人更是寥寥”,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应回报,甚至还遭到误解。说实话,这种情况,我也遇到过,但我很少叫屈,因为在我看来,这恰是新形势下某些传统做法“失灵”的表现。

  相对于传统的村居,整体而言,城市社区大多属于陌生人社会,其开放性高,人员流动性较强,邻里之间彼此不熟悉。这就大大减弱了礼俗规则的原有约束力。对此,如果不创新工作方式,很容易导致治理无效。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的关键,是创新工作方法。笔者在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园社区看到,通过开展“楼栋善治”,社区内的128栋楼,被调整优化为33个治理微单元,吸收热心居民、志愿者参与管理,借此将基层治理的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这一做法很是有效。

  从社区居民中筛选热心人,通过发挥其作用,赋能社区居民自我组织。这种方式之所以有效,是因为随着一些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小事”被解决,越来越多的居民享受到了“社区治理共同体”带来的益处,这使得他们愿意成为社区公共治理的参与者。

  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往往使得城市居民成为“社区漫游者”,个体很容易疏离于集体。如果不能通过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搭建公益活动载体等方式,激活潜在“幸福资源”,就不可能增强其归属感,自然也就不可能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融入万家灯火,进而实现基层常规治理能力的提升。

  社区居民是问题的发现者,也是各种诉求的提出者,只有其自我组织能力提升,一些问题才能被解决在萌芽状态;也只有这样,社区治理成本才会降低,社区治理效果才会事半功倍,社会建设努力才会得到满意评价。(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