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涨至每人每月235元
芝罘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全市最高水平
↓↓↓
近日,记者从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至10月期间应补发的养老金已于10月底全部发放完毕。
自今年7月1日起,芝罘区再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这是自2011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10次上调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整惠及全区1.13万名领取待遇的参保居民,使得我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15元上涨到每人每月235元,成为全市最高水平。
据芝罘区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主要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个人的缴费水平,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之后待遇水平就越高。
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居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补缴,但补缴时间点上要求参保人当年满59周岁,之前存在居民养老保险断保年度的,给予一次补缴机会,断保年度最高补缴额为8000元,且一次性补缴总额不得高于所有断保年度最高补缴额之和。但因补缴的居民养老保险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断保的相应年度也不计入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中的缴费年数。因此,更提倡逐年缴费,不提倡补缴,建议广大未参保和断保的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