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经营者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监管效能,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中心根据近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发布阶段性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第五十六期)如下:
红 榜
烟台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食堂
上榜理由: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三防”设施配备齐全;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食品加工、消毒、保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各类台账规范齐全。
黑 榜
烟台高新区市民社区食堂(容大店)
上榜理由: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脏乱;操作台物品摆放杂乱;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食品加工区和个人物品区未区分;食品防蝇防尘设施不全;调味料盛放容器未及时清洁;保洁柜内放置个人物品。
烟台高新区早膳好餐饮店(容大店)
上榜理由:食品加工操作场所脏乱;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服、未佩戴口罩;鸡蛋未经清洗进入加工操作间;操作间内垃圾桶无遮盖。
烟台高新区老东家炒鸡店(容大店)
上榜理由: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服;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食品防蝇防尘设施不全;操作间内垃圾桶无遮盖。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