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蓬莱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为城市社区招考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此次招考社区工作者共计46人,分A、B、C三类人员。其中A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8人;B类定向高校毕业生招考23人;C类定向随军家属招考5人。具体岗位需求详见《蓬莱区2024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三)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含)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B类人员还须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即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毕业但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C类人员还须符合随军家属条件,即配偶在驻烟台辖区部队工作2年以上(当年已列入退役计划的现役军人除外)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共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蓬莱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蓬莱区钟楼东路206号,区公安局对面)。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蓬莱区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2),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的《党员证明信》(附件4)、社工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情况说明》(附件5,B类人员须填报),《随军家属 证明材料》(附件6,C类人员须填报,由本人到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7)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报名结束后,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可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剂安排具体见《蓬莱区2024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本次招考不收取考生考务费。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蓬莱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另行通知。
(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包括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社区社会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
加分情况: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含),加3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加2分、3分、4分。
(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lai.gov.cn)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总分结果(笔试成绩40%加上加分项)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分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加上加分项、面试成绩60%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四)体检与审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审查的,则按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1.体检。组织体检与审查范围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审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由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对应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审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审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审查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进入拟录用范围人员。
体检与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体检与审查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自主选择街道,所在街道负责将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城市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和管理的解除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因取消聘用资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每月2200元发放(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核定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蓬莱区委社会工作部一科):0535-59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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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社会工作部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蓬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