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的通知》,正式将异地长期居住失能职工纳入烟台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范围,弥补了参保人员在异地无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不足,实现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
近日,招远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响应异地长期居住长护险政策,完成了招远市首例异地长期居住职工的待估审核工作。
待遇申请人是异地患者冯先生,目前他异地安置于淄博市,因患脑出血后遗症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冯先生家人致电我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长期护理保险科,询问异地长期护理保险流程。
医保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热心地进行解答,因冯先生的家人也年龄较大,不会线上操作,只能请相关人员帮助进行线上申请,我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安排科室经办人员辅助其填写申请材料后,将所需材料邮寄至我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经办窗口。医保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老人的身体情况,将所需申请材料、评定流程、报销政策等进行耐心讲解,并安排商保机构评估专家尽快进行失能等级评估。评估专家通过现场视频连线完成了评定信息采集,老人被评定为失能等级三级,可在异地定点护理机构享受长护服务,顺利完成评估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将这一惠及民生、覆盖全民的好事办好,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大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继续优化评估流程,强化细节把控,保障异地评估工作便捷化、持续化,让更多居住在异地的本市参保人员能享受待遇,让更多有需要的失能人员了解政策,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红利,提高生活品质,拥有更加幸福和尊严的晚年生活,真正实现失能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