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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听说在烟购房有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降低优惠政策,是真的吗?
答:是的。
首付比方面,自2024年10月1日起,烟台市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利率方面,烟台市全面取消了首套、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业务中,商业银行根据行内信贷政策及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综合确定。
问:那我现有的存量房贷利率能不能下调?能下调的话可以节省多少钱?什么时间能调整?
答:9月29日晚央行发布公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简单来说,就是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基点,存量房贷利率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 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根据《倡议》,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经了解,主要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不晚于10月12日发布操作细则。 在具体操作中,参考以往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做法,商业银行绝大多数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一键式操作”办理,整个过程无需您进行额外复杂操作,无需进行线下办理,体验较为“丝滑”。
问:那我不是用的商业贷款,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最低多少?贷款额度最高多少呢?
答:
1.公积金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 2.公积金利率方面,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3.贷款额度方面,贷款额度为80万元。其中,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余额缴纳购房首付吗?
答:可以。每名职工对每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不含自有资金支付的金额)。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仍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金额)。
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现在买房子还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答: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问:烟台市对来烟就业人才购房有哪些政策?
答:自2024年6月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下同)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给予26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通过公开招聘或依据有关人才政策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烟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和组织部门优秀毕业生选聘程序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通过公开考录方式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党政机关(含中央、省属驻烟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通过选调方式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党政机关工作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并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