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烟台购房新政,10月1日起执行!

烟台住建 2024-10-02 07:1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10月1日起,对于在烟台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调整后,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降至15%,该政策将进一步缓解群众购房压力,促进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加快市场流通,大大提升房地产市场活跃度,为市场注入更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