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建立联合办公窗口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补贴

烟海e家 2024-09-26 18:17

  烟台融媒9月26日讯(胶东在线记者 张婕)9月26日,记者从“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车主办理补贴申请的明白纸及相关资料已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开。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控中心主任王国胜介绍称,符合条件的车辆应当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和车辆注销手续,并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补贴申请。具体资料如下: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申请表、委托授权书等材料均可到各区市联合办公窗口领取或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

  为方便车主提交资料,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两项措施畅通办理渠道:

  一是建立联合办公窗口。每辆车的补贴申请资料需要由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和财政等5个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并盖章,为了让群众少跑腿,该局在各个区市都建立了联合办公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受理并审核资料。

  二是鼓励拆解企业开展代办业务。市生态环境局已联系全市7家回收拆解企业,鼓励其帮助车主代办补贴申请,目前7家企业均已开通此项业务。也就是说车主可自愿选择任意一家办理报废拆解,同时可委托拆解企业代办补贴申请相关手续,全程只跑一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