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9月26日讯(胶东在线记者 张婕)9月26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郭兆参对符合此次鼓励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条件车辆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的手续进行介绍。
根据相关要求,对符合此次鼓励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条件的车辆,车辆所有人需先到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报废拆解手续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再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注销车辆手续,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目前,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在全市7家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了机动车报废、注销一站式服务。车辆所有人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办结报废拆解手续后,可当场办理注销车辆手续、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或通过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