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加班7天不调休 加班费最低1571.03元

烟海e家 2024-09-25 09:07

烟台融媒2024年9月25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郝露)国庆假期脚步渐近,加班费怎么算?昨日,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在烟台市辖区内如果7天都加班不调休,最低可得1571.03元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费

按照国家规定,2024年“十一”放假安排是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该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调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市民或单位认为,法定节假日上班,如果单位安排补休就可以不给加班费。其实不然。按照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假日上班,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

人社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提醒,“红包”和福利等不能充抵加班费。加班工资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员工若拿不到加班费可拨打热线12333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员工须保存好加班的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算一算,能拿多少加班费

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其他区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

以芝罘区劳动者为例,每天最低工资101.1元。如果10月1日至3日加班,则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910.3(101.1×300%×3)元,10月4日至7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808.8(101.1×200%×4)元。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这7天都不能休息,单位也不安排调休的话,最少应该拿到1719.1元的加班费。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劳动者最低可得1571.03元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