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9月23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大学生如何参加医保?怎么结算?日前,我市启动在校学生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参保工作。针对大学生群体关注的各类问题,烟台市医保局进行了解答。
不得重复参保
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本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驻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都可以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所在高校代收代缴。每年9月起学校会统一发通知,按照年度标准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政策,每人当年度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参保前一定要与家人沟通,避免重复缴费。如果已在户籍地缴纳了居民医保,则不需要在学校办理参保。如果在学校和户籍地都参加了居民医保,应当保留在学校参加的居民医保。
异地就医可联网结算
大学生在就读地缴纳医保后只能在当地使用吗?记者了解到,参保人员无论是本地就医还是异地就医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大学生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或因病休学回户籍地以及赴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按相关标准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省内临时就医无须备案),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地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并直接联网结算,大学生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直接联网结算的,可全额支付后持相关报销材料向学校申请异地医疗费手工报销。
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后再返回学籍地就医,无须取消备案登记;办理户籍地的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再返回学籍地就医的,可提交户籍地证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在户籍地与学籍地享受同等医保待遇,无须取消备案。
毕业未工作可通过两种方式参保
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如何参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毕业生应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依法随用人单位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如果应届大学生暂时没有找到工作,或是打算从事自由职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参保。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另一种是参加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外地人在烟台上大学,毕业后还可以在烟台参加居民医保。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等学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以及我市户籍到市外就读的大学生,且未在其他省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可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