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残超标!烟台多家超市、农贸市场被通报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16:43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近日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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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二十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46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栖霞东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惠农贸市场赵西祥销售的鲅鱼(海水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阳市恒展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烟台市金茂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莱阳市冯格庄永兴百货商店销售的香米香酥饼(生产日期/批号:2024/04/12,规格型号:400克/袋),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莱阳市美月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栖霞市孙炜淳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山区东厅东和楼饭店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

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

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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