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某网上造谣,被海阳公安处罚!

今日海阳 2024-09-13 10:14

2024年7月,孙某某为博取眼球,在网上编造发布谣言称邻居孩子差点被人犯子给拐卖,引起群众恐慌,海阳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落地查证后,依法对孙某某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对网上虚假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及时关注辟谣信息,重点关注权威信息,规范自身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