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司法局聚焦“四查一改”执法监督模式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法治烟台 2024-09-11 08:40

  今年以来,莱山区司法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聚焦“四查一改”,推动涉企执法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以“硬监督”提升法治营商环境“软实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护航。

  一是抓实部门自查。立足监督职能推深做实各项整治任务。组织全区40个执法单位结合岗位职能,围绕涉企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开展起底式排查,逐一对账、逐个过筛,全面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治突出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清零。

  二是抓深现场核查。联合市场监管、海洋渔业、消防安全等重点涉企领域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执法人员着装、亮证执法、执法文明用语、执法程序正当性等现场执法环节进行实时监督,并指导执法人员将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及全过程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工作中。

  三是抓牢群众督查。通过走访调研、“12345”政务热线、信访举报等途径,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问题线索,持续扩大排查“覆盖面”。主动在“莱山融媒”等官方媒体平台公布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为人民群众解决执法顽瘴痼疾,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是抓细案卷评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聚焦执法监督重点,运用“321”工作法,从细化标准、专项监督和跟踪落实等三方面入手,着力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针对性,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对区内各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至2024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把案卷质量,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

  五是抓严问题整改。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动态化调整,区分不同领域、难易程度,逐一确定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确保各途径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莱山区司法局将立足执法监督职能,全面规范莱山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执法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厚培“营商沃土”,着力打造具有莱山特色的行政执法监督模式。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