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父亲明年就到法定退休年龄了,之前咨询过说养老保险得缴满15年,医疗保险得缴够25年,现在我父亲的养老保险缴够了,那么医疗保险没有缴够25年这种情况怎么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答复: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待遇:
(1)选择一次性缴费的,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按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退休时未完成一次性缴费的参保职工,一年内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补发个人账户金、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一年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计发个人账户金,只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选择继续以在职职工身份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期间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不选择上述两种缴费方式的参保职工,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咨询:灵活就业缴纳的医保,意外怀孕后想去医院做药物流产或者人工流产,医保可以在门诊报销费用吗?
答复:自2024年1月1日起,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待遇标准与女职工保持一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门诊引(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待遇具体支付标准为: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定额为900元。如您符合报销条件,在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直接上传报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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