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8月13日讯(记者 李龙 摄影报道)放暑假有些孩子都出去打工了,一方面是想锻炼锻炼自己,同时呢还能补贴家用,按理说孩子这种想法应该鼓励,不过在打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可就不太好处理了,因为童工不受劳动法保护,烟台开发区的小刘就遭遇了押金不退的事儿,为这事儿找了好几个部门都没解决。
小刘今年17岁,是一名在校的中专生,从7月2号开始,她找了一份加工眼睫毛的手工活,地点也是在开发区,当时和老板说好了,需要交两百块钱押金。
因为身体原因,小刘断断续续一共干了十几天的时间感觉坚持不住了,所以就向老板提出了辞职,但是200块钱押金老板却不退。
老板把小刘这十几天的工钱给结了,一共是234块钱,但是200元押金说什么也不退。为此,小刘的妈妈向多个部门进行过反映,但都没有结果。
烟台开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孩子暑假出来上班不受劳动法保护,本身哪怕是要工资也要法院诉讼;像这种小孩出去上班,不要找这种交押金的,倘若不给怎么办你说?你记个电话吧,让街道给你协调一下,协调不成的话就得法院诉讼。国家有法律规定不允许收取押金,但她是合同工,你这个孩子未毕业,不是劳动关系,本身孩子未毕业,不允许出去上班,现在不建议家长让孩子这么小出去上班。那多大能出去上班?拿到毕业证。
接下来,记者找到了小刘打工的老板,看看能否通过调解的方式退还押金。对方说,之所以收这200元押金是为了保证干的时间长一些,不能干一两天就走,当时约定的是小刘要干到8月底。
小刘的老板告诉记者,小刘只干了十几天就不干了,并且在此期间还产生了305元的损耗,也就是说把305元的眼睫毛给干废了,即便是刨去200元的押金,小刘反过来还欠她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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