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3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被撤销

烟台交通 2024-08-08 15:58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撤销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2024年第二批)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核查发现张文涛等36名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附后)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5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并公告作废。

请名单人员将从业资格证交回发证机关登记归档,无法交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7日

名单请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