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莱州市四项措施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成效

法治烟台 2024-08-08 09:52

  莱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会议精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质增效。

  01

  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全面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实施《关于在全市开展司法所“一所一品”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各镇街实际,深入推进“一所一品”创建工作,打造“‘枫’从海上来”、“‘文’暖‘昌’谈解民忧”、“‘小网格大调解’助力平安创建”等有个性、有特色的品牌,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

  02

  以职能拓展为抓手,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继续发挥司法所在镇村合法性审查中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镇村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参与从决策动意到决策预案起草、决策审核、决策集体研究的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的发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镇街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中积极发挥司法所作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3

  以赋权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率先开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在征求全市3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7个镇街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和专题推进会,形成了《莱州市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基层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配套措施,全面做好办公场所选定、人员下沉、队伍组建、装备配备等工作,开展赋权调研,举办赋权试点专题培训班,编印《莱州市赋权案例汇编》,确保镇街“能执法、会执法”。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推动市直部门履行好事中事后审核监督责任,严禁以行政执法权划转为由拒不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对镇街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升镇街人员执法水平,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经验。采取“周计划·月会商”制度,加强部门、镇街执法的统筹协调联动。

  04

  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法律惠民措施

  依托融媒体APP,打造集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群众办事有引导、咨询有回复、预约能受理。17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百度、高德地图上新增了站点地址,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信息9篇,提高群众知晓率。开展“法治护航—法企共进、法企同行、法企连心”、“千名律师进企业”系列活动,全力打造“莱法惠企”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组建法律惠企服务队,通过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涉企法律咨询、涉企矛盾纠纷排查,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通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构建“1+N”村居法律服务新模式,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成立法律服务团,根据镇街村居数量和人口规模确定执行律师人数,对每个村居3名法律明白人实行结对包帮,每年开展2次法治讲座,对专业性强、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经常性组织线上学法普法活动,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