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司法局深入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学习宣传

法治烟台 2024-08-06 0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做好《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有效衔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学习贯彻宣传工作。

  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委员会单位专题学习。结合参加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视频会议,组织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培训重点,领学《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对贯彻落实好《条例》展开讨论。

  二是分层分类抓实学习宣传培训。各区市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律师、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将《条例》学习纳入到社区矫正“比武练兵”理论学习当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质量。

  三是组织多方位的集中宣传活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乡村、街道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现场宣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和了解,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