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房证怎么办?烟台高新区推行“公告即补证”

烟海e家 2024-07-30 10:00

烟台融媒7月30日讯(记者 信召红 通讯员 刘璐)“以前过来补证,需要公告15个工作日才行,没想到现在立等可取,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市民隋女士拿到了烟台高新区第一本“公告即补证”的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5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这意味着取消了原先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

新规实施后,烟台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快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流程的调整。现在,不动产权利人因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登记的,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公告即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