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多措并举稳步推进镇街赋权试点工作

栖霞发布 2024-07-17 08:50

    栖霞市紧抓纳入全省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契机,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效能。

    统筹谋划,全力构建权责统一的执法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专班。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编办、司法局联合牵头推动的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专班,下设赋权指导组、执法规范组、执法保障组3个工作小组,构建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工作体系。

    深入研究论证,梳理摸清基层执法。采取书面摸底、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部门执法数量、镇街承接需求,集中访谈市直执法部门、镇街人员9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0余条,切实掌握第一手基础资料。组成联合考察组赴浙江等地学习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增强工作前瞻性和可行性。

    科学制定方案,压紧压实赋权责任。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多次对上沟通基础上,出台《栖霞市开展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13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以及时间节点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既符合上级任务要求,又因地制宜契合栖霞实际。6月7日,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赋权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控总调优,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分批分类赋权,确定赋权事项清单。采取“镇街点单,市级统筹”的方式,制定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三高两易”执法事项分批分类赋予镇街行使,共下放80项执法事项。组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与镇街实施权限。

    加强机构建设,强化镇街执法力量配备。创新“1+X+Y”执法体系:1是指镇街综合执法队,统筹使用各类人员力量;X 是指镇街综合执法中队、自然资源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等派驻机构人员全部下沉、专职常驻;Y是指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明确责任人,分片联系、呼叫响应。目前,已明确定点派驻、分片联系人员270余人。

    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过渡期衔接机制。赋权期间设置3个月过渡期,市直部门必须正常履职,不因权力下放当“甩手掌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镇街行使好赋权事项的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加强与市直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出现监管执法空白。

    常治长效,着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依托基层司法所,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法制审核,支持鼓励镇街符合条件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原则上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应带头考取,逐步提高持证率。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在开展座谈交流、摸底调查、深入了解镇街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困难和疑惑的基础上,组织举办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业务培训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7个部门围绕赋权事项的基本含义、条款依据、执法流程、典型案例等进行逐一讲解,各镇街、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等90余人参加培训,切实提升镇街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完善执法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征求各赋权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探索拟定统一的镇街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流程,着力解决基层执法程序不规范、文书不标准、用语不准确等问题。着手起草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引手册、问答手册2本“工具书”,从队伍建设、执法流程、工作制度等方面,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进行说明指导。针对镇街执法权新变化,指导完善镇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梳理赋予镇街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促进镇街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