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讲堂:骨龄的临床意义

烟海e家 2024-07-10 08:24

  儿童的生长发育可用两个“年龄”来进行评价,一个是我们普遍用的生活年龄,另一个就是骨龄。骨龄为临床提供信息已有80年的历史,在内分泌、儿童正畸、骨科等领域应用十分普遍通过骨龄监测儿童生长发育、疾病状态和治疗反应的情况,尤其是儿童矮小或高大、发育受损或加速以及青春期延迟或过早。

  7月4日,烟海e家与烟台毓璜顶医院联合主办的“名医讲堂”开课,该院儿科李坤霞副主任走进“名医讲堂”直播间,带大家了解骨龄的临床意义。

  现在很多家长都热衷于给孩子测骨龄,那何谓骨龄?“简单来讲,骨龄就是骨头的年龄,是以年为单位,根据骨骼形成的骨化中心以及其尺寸和形态判定,通过手和手腕X片评估骨化中心的变化,来反映儿童生长发育的生理年龄。”李坤霞介绍,目前,临床上常用的骨龄判断方法有G-P图普法、计分法(TW2-TW3法)和我国CHN法。根据骨龄实际年龄的关系,可判定为骨龄等于、延迟或超前于实际年龄,正常骨化中心出现的年龄有较大个体差异,故大多采用实际年龄±1(±2)为界定。

  由于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形式不同,特别是青春期身高的增长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并且还有基因、环境等影响身高预测的不确定因素,仅凭一次骨龄检测来预测身高并不准确,单次骨龄检测只能反映该检测时间节点的发育状况。但众多因素会导致骨龄的进展呈现连续性、非匀速性、个体性的特点,因此,连续、动态的观察意义更大。

  李坤霞建议,对于需要监测骨龄的一般6个月~1年一次,如果在青春期特别是快速生长期可能3个月就需要评估一次而低年龄段儿童正常骨发育存在较大的变异性,骨龄评估诊断价值有限,因此6岁以下健康发育儿童不推荐常规检测骨龄。

  当骨龄小于实际年龄2岁及以上时为骨龄延迟,需警惕内分泌疾病(体质性发育延迟、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生长激素缺乏症、全垂体功能低下、性腺功能低下、库兴综合征);营养相关(营养不良、由于疾病体重下降、骨矿化不足)、药物相关(糖皮质激素、安非他命和右旋安非他命、GnRHa、芳香化酶抑制剂);非内分泌慢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肾衰、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肝脏病、乳糜泻、囊性纤维病、严重哮喘、免疫缺陷状态、活动性结核、厌食症、忽视和虐待);各种综合征(13、18、21三体综合征、Turnner综合征、Klinefelter综合征、Russell-Silver综合征)。

  当骨龄大于实际年龄2岁及以上时为骨龄超前,需警惕内分泌疾病(体制性发育进展、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性早熟、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肾上腺功能早现、卵巢肿瘤、睾丸间质细胞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睾丸肿瘤、脑瘤和畸形);营养相关(肥胖症);药物和补品(雌激素、口服避孕药、睾丸激素制剂、薰衣草、茶树油);各种综合征(家族性男性性早熟、MAS、Sotos综合征、Backwith-Wiedemann综合征)。

  骨龄是评价儿童生长发育和成熟度的重要工具,重要但不是唯一决定儿童生长的因素。在分析骨龄时要密切结合患儿临床病史,家族遗传因素和临床表现等综合判断。在观察骨龄X线片时,同时也要注意到相应的骨骼和干骺端的异常,会对临床疾病诊断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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