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明交通看得见:海阳在13个十字路口增设文明提示牌

海阳发布 2024-07-05 09:08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车窗抛物、闯红灯、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行为是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常见行为,这些不文明、不安全行为不仅不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也破坏了“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而且影响了我们这座城市的整体形象。为了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近日,海阳市创城办联合市交警大队在该市老城区13个十字路口红绿灯灯杆上增设“拒绝车窗抛物 争做文明市民”“正确佩戴头盔 守护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礼让行人”等内容的文明提示牌,通过在红绿灯灯杆这个醒目位置设置文明提示语,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的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6月18日,张朋尧副书记、姜雪部长带队实地督导我市城市文明工作时,要求我们交警大队在老城区部分十字路口红绿灯灯杆上增设文明提示语,我们迅速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日常执法情况,对老城区所有十字路口逐个进行研判,并与市创城办进行了对接,最终确定了海阳路与虎山街十字路口、海阳路与文山街十字路口、海阳路与东凤大道十字路口、海天路与龙山街十字路口、海天路与文山街十字路口、海天路与东凤大道十字路口等13个十字路口,在这13个路口的红绿灯灯杆上设置文明提示语,目前20块文明提示牌已全部安装完毕,我们交警大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驾驶员要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争做文明守法市民。”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岩峰说。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公安局聚焦十字路口通行秩序管理,由交警大队牵头,派出所警力配合各辖区中队,全员上路,围绕老城区海天路与文山街、海兴路与榆山街等5个重点十字路口,每周早晚高峰时段,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已累计警告小目标违法9708起、处罚2264起,处罚不礼让行人违法1262起。同时,紧盯违停整治,加大重点路段巡逻频次,通过对路侧违法停车、占用盲道机动车进行现场张贴罚单处罚的方式,累计处罚违停车辆7545起,形成了严管重罚的整治氛围,努力打造“和谐、文明、安全、畅通”道路通行环境。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