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6月17日讯(记者 李龙 通讯员 孙明达 姜丞锋)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谭某因二次酒驾被拘留了三天,可是,刚从拘留所出来不到半个月,他就再一次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谭某每百毫升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51毫克,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员谭某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和5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出过,这一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另外,谭某的摩托车驾驶证早在之前就已经被吊销了,此次驾车相当于无证驾驶;另外,他骑的这辆电动三轮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
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一共三个违法行为,实施了吊销期驾车的违法行为,应对你做出行政拘留15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应对你做出1000元罚款的处罚;然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应对你做出20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