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6月12日讯(记者尉欣 摄影报道)市民夏女士在福山区怡馨华庭小区有套闲置的住宅,这几年一直在出租。前几天,租客不再续租,夏女士前来收房时才发现令人震惊的一幕:原本好好的房子,如今却面目全非了!
夏女士与租客郭女士在2021年签订的租房合同,夏女士说,这几年的租赁关系并不愉快。
据夏女士说,自己的房屋除了卫生间简单装修外基本算是毛坯房,租客要求进行装修,但出于硬装无法拆除带走的因素考虑,双方在合同内有详细约定。
虽然结清了剩余租金,但租客还是拖欠了半年的物业费和部分水电费,加上对房屋的损坏,这让夏女士无法忍受只能报警处理。可租房人却另有说法。
虽然合同上明确约定了退租后装修附属物的归属和物业费应有承租人负担,但租房人却并不认可合同的约定时间。
租房合同上的期限的确是从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但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内,双方虽没有续签合同却继续着租赁关系。那么,逾期之后的合同真就“没用”了吗?
律师认为,现在双方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之前合同中的条款依旧有效,因此装修附属物和物业费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目前,辖区派出所已经约谈租赁双方做出一轮调解,但结果并不理想。夏女士房屋现有装修显然无法继续使用,但要移除装修并恢复原貌所需费用也不在少数。而截至发稿前,租房人郭女士对于房屋损坏和物 业欠费的纠纷始终没有回应。
关于此事,我们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