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我国已建成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要持续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要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放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建立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设置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改进医保管理和医疗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就医便利度。
据国家医保局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34亿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医保对全国近8000万低收入人口参保进行资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交通发展、人口流动增加,多地陆续推出异地支付政策,放宽参保户籍限制、便利异地就医一步步走向实处。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其中提到,将积极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避免重复参保,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等举措。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普惠,制度间、人群间、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医疗保障再分配功能持续强化。
2022年,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应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2024年1月,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到,2023年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药机构达到55万家、惠及群众就医1.3亿人次、减少群众垫付1536.7亿元;2024年,将继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研究健全参保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保证连续缴费的群众受益,保障全民参保。
2024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行动的通知》提到,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创造条件放开儿童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外地户籍儿童在常住地、学籍地参保。支持参保职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海报新闻记者 王笑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