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复:职工医保甲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血液透析在包干结算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每次为20元,而在定额结算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金额每次为33.15元。
乙类门诊慢特病实行起付标准和限额管理,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乙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该门诊慢特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职工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特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咨询:个人可以补缴医保吗?
答复:本人自愿,在本地有医疗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历史的中断人员,可补缴2001年1月之后的医疗保险,按从后往前补缴的原则,可以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补缴中断月份的职工医保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也不计入个人账户资金,只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补缴的,自办理缴费手续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缴的,自办理缴费手续当月起3个月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咨询:因医院缺药自行外购可以报销吗?
答复:因就诊医疗机构技术、药品配备及设备条件限制无法满足患者诊疗需要的,由经治医生提示建议,本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备案,患者可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就诊结束后一并报销相关费用。
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