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有人酒驾!

烟台交警 2024-05-27 09:12

  俗话说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酒后开车的你

  即便能侥幸躲得过交警的查处

  也很难躲过群众的“火眼金睛”

  这不,5月6日凌晨

  交警四大队根据群众举报酒驾线索

  闻警而动

  成功查获一起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简介

  当日凌晨

  莱山区双河西路

  一辆红色的轿车一直停在路中间

  车辆驾驶位置上趴着一名男子

  路过市民怀疑司机可能饮酒驾驶

  就拨打了122和110报警电话

  进行了举报

  接到市民举报

  烟台交警四大队高度重视

  指派三名夜班执勤交警

  迅速赶往现场调查核实

  当执勤民警到达现场

  该驾驶员满身酒气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

  司机郑某承认是他开的车

  至于什么时间喝的酒

  在哪里喝的酒

  以及和谁一起喝的酒

  为何把车停在路上睡觉等等问题

  郑某某是一问三不知

  站在交警面前还打着晃

  明显处于喝醉酒了的状态

  交警依法对司机郑某

  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

  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

  高达222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

  交警随即告知了郑某

  带他到就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同时

  让郑某某电话通知了他的家属

  接近凌晨2时左右

  交警在医院等到司机的家属后

  司机郑某某才醒了酒

  深知醉驾的严重后果,痛悔不已

  希望办案民警能够从轻处罚

  然而法律面前没有后悔药

  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罔顾法律,故意为之 

   等待他的 

  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千万不要知法犯法

  酒后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心存侥幸,交通违法

  需要面临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

  你的家庭、工作

  都有可能因此受影响

  

  酒后禁驾的思想

  应该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人脑中

  你不仅要做到饮酒后不开车

  更应督促他人不能酒后开车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