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融资买吊车 还款惹纠纷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05-22 17:49

       烟台融媒5月20日讯(记者 侯菲 摄像 王刚 摄影报道)市民刘先生2021年贷款买了辆三一吊车,因为采取的是融资购买的形式,所以他将一部分之后用来还贷款的钱以保证金的形式交由第三方公司管理。提前给了钱,刘先生其实是有些担心的,而后来发生的事让刘先生的担心变成了现实。

       刘先生的妻子王女士拿出一份融资咨询服务合同,里面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方当事人。简单来说,就是吊车总价66万,用车人王女士的丈夫支付给保证人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36万元,里面包含首付16万和保证金20万,而保证金由宏利达转给第三方,也就是中间的服务人中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留做后续偿还贷款使用。

       据了解,融资购买比起刘先生自己直接买车,好处在于这台吊车有了挂靠单位,这样可以免除后续的部分税费,节省开销;而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也能够从中赚取服务费;至于服务人中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则能无息使用这笔保证金两年时间。王女士和丈夫还完两年贷款后,理所应当地认为中豫会用保证金偿还剩余14期贷款,可后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发现问题后,王女士和丈夫立即找到宏力达,但对方的说法一直在变。记者和王女士一起来到烟台宏力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宏力达方面表示,中豫给出的剩余金额是11万8,目前只能做到跟刘先生各还一半,刘先生这一半中豫将以借款的名义打欠条。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该方案,三方协商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