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莱阳市坚持“四个突出” 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一办三组”工作运行机制

法治烟台 2024-05-17 08:55

  莱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烟台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以推动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工作运行机制为抓手,以抓好“四个突出”为核心,切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组织机构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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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谋篇布局,协调联动增强“组织力”

  强化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一体化运转机制建设,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细则、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等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事项审批备案、法治督察、信息沟通联络等相关工作制度, 搭建好全面依法治市的“四梁八柱”。牢牢把握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要点任务,压紧压实各协调小组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全面沟通工作进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凝心聚力抓落实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

  02

  突出学用结合,有效覆盖增强“内驱力”

  持续完善“1+X”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培训模式,通过在督察考核、复议应诉、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学讲写研”一体推进,实现从常态学到学出实效的提升,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

  03

  突出亮点打造,发挥示范带动“引领力”

  市委依法治市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依法治市重点难点问题打好“主动仗”。每月汇集整理全市法治领域动态成果,形成《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信息》,深入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举措、好做法,积极向上级媒体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课题征集和进行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提报,统筹法学会、党校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等,做强研究品牌,不断丰富法治莱阳建设的理论支持和路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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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督察考核,压实责任增强“约束力”

  在“督、巡、考、述”四大抓手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在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的基础上,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优势互补、深度融合、效应叠加”的原则,持续加强法治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将“法治莱阳建设”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在持续巩固书面述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专题述法、会议述法等形式,推进述法+民主测评全覆盖,规范各镇街各部门、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专题述法开展。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