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宠物可以调剂人的情感
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
增添生活乐趣
但随着宠物的增多
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许多影响
如随地大小便、叫声扰民等
为给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与友谊
请养成文明、科学饲养宠物的好习惯
让我们的生活环境
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文明养犬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为了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在此,向大家发出文明养犬倡议:
遵守法规,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养犬管理条例》,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加强约束,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养犬的您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莱山公安分局这样做
为全面规范城市养犬行为
保障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
莱山公安分局部署在全区开展
为期一个月的“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突出重点
明确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旨在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增强行动自觉,督促犬主严格落实养犬管理的责任,对无证养犬、遛狗不栓犬绳、违规饲养大型犬或者禁养犬种的,依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对无主犬只、流浪犬开展集中收容。
广泛宣传
提升文明养犬社会氛围
以“线下+线上”的灵活方式,深入重点区域向居民讲解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禁养犬只、公共遛犬区域、遛犬遵守的规则等常识,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促使“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观念深入人心,倡导居民在养犬愉悦自己的同时,不伤害、不妨碍他人生活,大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响应、市民主动遵守的良好氛围。
强化执法巡查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明确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组织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组织警力会同各类社会力量,结合日常群众报警、民生热线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对劝说教育无效的依法予以处罚。配齐配全防护、抓捕器具等,及时发现收容无主流浪犬。
专项行动第一天
莱山公安
共办理
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案件4起
收容流浪犬12只
温馨提示
争当文明养犬人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要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共建美好和谐家园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