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就磕头……这个“团伙”落网!

烟台公安 2024-05-12 10:29

  烟台110指挥中心:

  注意

  5月9日14时

  各派出所:

  近期出现一伙外来人员,以送福的名义到沿街商铺,通过下跪磕头强买强卖,请巡逻时注意发现,并通知商铺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报警,如有发现及时处置。

  近日,芝罘区街头

  出现一强买强卖“团伙”,

  他们流窜至多个沿街商铺,

  以送福名义,

  下跪磕头卖葫芦串,

  不同意的商家则被破口大骂

  影响恶劣…… 

  5月9日15时,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白石路派出所巡逻组民警在

  青年路发现嫌疑人王某,

  并将其抓获。

  民警顺线追踪,
相继抓获嫌疑人邵某、

  马某某、马某、翟某,
查获木质葫芦200余串。

  目前,
5名嫌疑人均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种行为属于强买强卖

  已经触犯法律,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警,

  烟台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