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大风和强对流灾害风险预警提示

山东应急管理 2024-05-10 21:16

  山东省气象台5月9日11时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陆地大风蓝色预警和强对流预报:预计,9日下午到10日我省将出现南大风天气,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6~7级阵风8级增强到7~8级阵风9级;鲁西北、鲁中、半岛地区和内陆湖面5~6级阵风7~8级,其他内陆地区4~5级阵风6~7级。10日夜间到11日,渤海南风转北风6~7级阵风8级,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南风7~8级阵风9级转北风6~7级阵风8级;半岛地区南风5~6级阵风7~8级转北风4~5级阵风6级,其他内陆地区南风转北风4级阵风5~6级。

  另外,受高空槽影响,预计10日傍晚到11日上午我省内陆地区及各海区自西向东有一次强对流天气过程。全省大部地区有雷雨或阵雨,雷雨地区伴有8~10级雷雨阵风,鲁南地区局部有冰雹。雨量分布不均,全省累积平均降水量2~5毫米,其中聊城、济南南部、泰安、济宁、枣庄和临沂局部有中雨(1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20~30毫米。

  此次大风和强对流天气过程对海上生产、室外作业和交通运输等有不利影响,各相关地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大风和强对流天气等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范工作,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短临监测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灾害风险提示。

  二是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临时搭建物、广告牌等的隐患排查,固紧户外临时搭建物和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及时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三是强化森林防火工作。针对大风雷电天气,强化火源管控,加强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林区巡查,细化实化应急预案,做好灭火准备。

  四是加强海上安全防控。督促指导相关水域作业人员或船舶及时采取回港或绕行避险措施,严禁渔船在恶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五是强化生产安全措施。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灾害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采取防风加固措施,加大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力度,特别是易受低温潮湿影响的设施设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是注意交通安全。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大风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驾车出行前要注意检查车况,行车途中要保持安全车距,道路崎岖、山体滑坡易发等路况复杂地段要谨慎驾驶、减速缓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减少恶劣天气出行,加强自我防护。

  七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