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老龄工作职责由区卫健局划归至区民政局。原由卫健局办理的《老年人优待证》,现移交给民政局。民政局《老年人优待证》于5月11日起正式开始对外办理。
一、办证地点:
莱山区海棠路101号政务中心一楼西门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6716016。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6886039。
老年人可根据居住方便自行选择地点。
二、申请条件: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限户籍。
三、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办证实行免费即时办理政策。
四、持证享受的优待政策为:
1、老年人到医院就医,凭证可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老年人进入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凡是收费的,按时段对老年人免费或实行半价。进入政府兴办和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门票费。
3、持证享受《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