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寻找捡钱人!万元红包遗忘ATM机上被人捡走

烟海e家 2024-05-09 10:06

烟台融媒5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摄影报道)日前,“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接到芝罘区市民刘先生的求助,称他之前到山水龙城附近一家银行的ATM机存钱时,将装有10000元现金的红包遗忘在ATM机上被人捡走。刘先生说,这些钱是亲戚给襁褓中的孩子治病的,希望捡钱人能主动归还。

4月21日中午12时43分,在芝罘区山水龙城小区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ATM机前,刘先生拿着亲戚给的一个装有10000元现金的大红包,准备将现金存进银行卡内。哪知,刘先生将银行卡插进ATM机内按照提示操作时,却发现该卡不能正常使用。由于当天是星期天,银行工作人员休班,刘先生无法到人工柜台去办理存款,于是抓起手提包回到家中。等他发现那个装有10000元现金的红包没在包内时,已经是一周后了。

刘先生赶紧求助银行工作人员查看监控,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了红包被一位60岁左右的女子拿走。由于该女子在ATM机上发现并拿走红包后,没有办理其他存取款业务,所以银行无法知晓其具体信息,建议刘先生报警处理。目前,警方已锁定相关证据。

刘先生说,自己的孩子才几个月,因为身体不太好需要做个小手术,所以亲戚就包了个10000元的红包帮助他们家庭,结果让自己给弄丢了。由于无法查找该女子的具体信息,刘先生将视频发布在网上,希望捡走红包的女子看到后能主动将钱还给他,或者有知情市民帮忙提供线索。

北京德恒(烟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昌通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之规定,捡拾者有义务将红包交还给刘先生。至于红包里有没有钱、有多少钱需要刘先生予以证明。根据日常思维和逻辑,刘先生不可能拿一个空红包去ATM机上存钱,其陈述红包里有钱应该得到支持和信赖。关于捡拾者是谁,公安部门可以查询周边监控锁定捡拾者,让刘先生能够行使自己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