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 违法!

烟海e家 2024-05-08 09:16

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因失业暂时中断生活来源而提供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设置的一项专项基金,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人员利用部分社会群众对社保政策不够了解,蒙骗不懂政策的群众,宣称“一次性补缴”“帮助办理失业待遇”“挂靠缴纳社会保险”等,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办理参保缴费,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郑重提醒,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及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应通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近年来,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始终对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保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保基金安全。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保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不但要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捞不到任何好处,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工作人员提醒,作为用人单位,一是有义务配合各级人社行政部门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二是不得主动或被动配合人员挂靠参保缴费,不得提供虚假用工手续、考勤记录、财务资料等,不得以挂靠人员名义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及各类政策性补贴;三是对于冒领多领的,要积极配合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及其他政策性补贴。

作为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应通过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办理,不得主动或被动找用人单位挂靠参保缴费骗取失业保险待遇,不得利用虚假劳动关系的身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及各类政策性补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停领失业保险待遇。特别是省外参保就业和省外退休的,本人可主动联系最后一个失业保险参保地注销失业状态;失业人员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主动联系最后一个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丧葬抚恤金并注销失业状态。对于冒领多领的要积极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及其他政策性补贴。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渠道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参保缴费满1年,二是失业原因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失业人员符合这两项条件,经办机构可以先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1、网上办理

第一种: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依次点击“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进行线上申请(在系统申请时需上传纸质版失业信息采集表和纸质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照片以及提供法人承诺书、单位代理协议、工资流水证明或个税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

第二种: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失业一件事-个人登录”进行线上申请(在系统申请时需上传纸质版失业信息采集表和纸质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照片以及提供法人承诺书、单位代理协议、工资流水证明或个税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

第三种:手机微信公众号办理,请先关注并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微人社—掌上大厅—我要办事(业务办理)-一件事事项—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一件事”按照系统提示录入个人信息申请(在系统申请时需上传纸质版失业信息采集表和纸质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照片);对于疑似存在虚假劳动关系和最后一个单位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或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需提供法人承诺书、单位代理协议、工资流水证明或个税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可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2、现场办理

需携带纸质版失业信息采集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张孙小娱 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