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市​3820捕捞渔船正式“伏季休渔”

烟海e家 2024-05-02 07:45

烟台融媒5月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周可明 高立平)5月1日12时,烟台开始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休渔时间持续到9月1日12时。昨日,记者从烟台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获悉,今年全市共有3820艘捕捞渔船于1日中午进入伏季休渔期。

根据伏季休渔相关政策,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于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我省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生产,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管理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制定。

在伏季休渔期间,钓具渔船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不得从事非钓具类型的渔业捕捞活动和转载、收购、运输渔获物等行为。所有装有船位监测终端设备的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应全程开启设备,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携带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严禁为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转载、代冻、销售和加工非法捕捞、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

今年的伏季休渔“严”字当头,监管力度空前。根据相关管理政策,要求所有应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必须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全面落实“防火、防风、防盗、防汛”管理措施,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渔船渔民安全。

今年的伏季休渔,烟台市更加注重科技智能化的作用,要求严格执行智慧化监控管理制度。除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外,应休渔渔船不得越过我省海岸线外3海里“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