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4月28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姜海滨)记者25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首批聘请21名特邀监督员,对全市仲裁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督促仲裁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特邀监督员主要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及专业律师中择优选聘,每届任期3年。选聘过程中严格把握选聘条件、不得担任及解聘的情形,遵循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务实高效原则,全面开展监督工作。
我市对特邀监督员工作职责、享有权利及履行义务做出了明确界定,同时要求在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群众基础好、联系范围广的优势,紧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并及时反映或转递人民群众对全市仲裁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或者举报材料,为靶向纠治提供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