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为缓解我市旱情和森林防火压力,我局决定将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根据天气条件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张星、金岭、道头、大秦家人工增雨作业点。作业区域为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为10公里内的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作业使用设备为地面作业装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禁区范围(以作业点为基准,作业点前方180°内半径300米的扇形区和后方120°内半径50米的扇形区)内严禁任何人进入。
(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招远市气象局或当地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四、招远市气象局联系电话:0535-8242019。地址:烟台市招远市金城路99号。
特此公告。
招远市气象局
2024年4月22日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