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烟台市司法局公布第二批“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名单。其中,莱山区司法局院格庄司法所在列。
院格庄司法所坚持以“平安法治院格庄”为工作目标,围绕市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立足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所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职能。
化解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
为积极帮助群众及时解决矛盾纠纷,辖区从实际出发,组织网络,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培养大量专职人民调解员。群众们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不管有什么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总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群众和气,调解员也跟着舒了一口气。
“沉浸式”普法,培育“法律明白人”
农村人口少,难聚集。院格庄司法所采取少群体、多场所的“沉浸式”方式开展普法活动。把法律讲堂开到村民们的文化广场、乡里街道。大家赶个集、参加个庙会,甚至在家门口就能把法律知识学了。群众的法律意识高了、法律观念强了,“法律明白人”多了,以点带面,自然形成了宣传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普法活动接地气,乡亲们心里也欢喜。
社区矫正帮扶,“一个也不能少”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三清”台账,全过程记录安置帮教工作
促进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司法所规范安置帮教对象台账,对安置帮教对象情况“一把抓”。底数清、现状清、流动情况清,全程记录安置帮教工作,用耐心、善心和责任心托举起安置帮教对象的未来。
594场法治宣传活动,1万余份宣传材料及宣传品,600余册法律书籍,160余次法律咨询解答,16处法治文化阵地,2处法治书屋。这些数字不仅昭示着“八五”普法以来,院格庄司法所作出的努力,更表明筑牢法治文化根基,还须厚植法治文化土壤。若要法入人心,唯有“润物细无声”。
编审:纪春艳